美国的内阁是什么?
在美国政府,内阁指美国总统最高行政咨询机构,由总统、各行政部的部长、各委员会的委员长等有内阁参与权者和具有法定地位的副职成员等约100余人组成。内阁会议的召集和主持由总统主持,就提交总统处理的重要问题进行讨论,为总统决策服务。由于涉及的领域和事项很广,实际召开时往往只邀请与议题相关的内阁成员参加。1946年以来,还规定由总统任命“内阁首脑”,协调内阁的活动,在总统不能履行职责时(如总统去世、辞职、被免职等),按法定顺序继承总统职位。在美国,内阁并非对重大政务有最后决定权的法定机构,只是一种咨询和协商机构。1789年美国宪法生效后,第一届政府的成员有5人,即国务卿、财政部长、陆军部长、海军部长、总检察长等,由总统提名经参议院同意后任命。后来,随着国家的发展和政府管理权限的扩大,又陆续设置农业部、邮政部、内务部、劳工部、航空与宇宙航行局、住房与城市发展部等部。内阁成员在政府中的地位和影响不尽相同,最重要的有三四个,称为“主要成员”。